(資料圖)
1、參戰軍人,自2017年10月1日起,每月的參戰補助在原基礎上增加10%,提高到每月550元,另,農村戶籍的,按兵齡每年增加5元。
2、另外,按照民政部的部署,對1954年11月1日以后入伍、年齡在60周歲以上(含60周歲)、未享受到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農村籍退役士兵,自2011年8月1日起發給老年生活補助,標準按服役年限每服一年義務兵役每月10元,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
3、農村籍退役士兵的界定范圍是: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目前仍為農村戶籍、退役時落戶農村戶籍后轉為非農戶籍的人員。
4、上述人員中不包括已享受退休金或城鎮職工養老保險金待遇的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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