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孫謙。受訪者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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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網絡詐騙迷惑性強,檢察機關如何精準打擊治理,保護社會公眾免受其害?旨在保企業、保民生的涉案企業合規改革進展如何?今年將有什么新動向?日前,就上述公眾關心的問題,新京報記者專訪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孫謙。
孫謙表示,對于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將加大對境外電信網絡詐騙集團打擊力度,全鏈條懲治為詐騙犯罪提供各類支持幫助的網絡黑產犯罪。
電詐多發成因
網絡黑灰產、監管漏洞等致電詐犯罪多發
新京報:當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案件多發,原因是什么?
孫謙:當前,電信網絡詐騙犯罪嚴重影響人民群眾安全感,嚴重影響社會穩定。檢察機關積極會同相關部門堅持依法、從嚴、全鏈條打擊,有力地遏制了這類犯罪持續高發的態勢。但客觀地說,相較于其他犯罪,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還是相對多發,受害群體也相對廣泛,人民群眾反映強烈。
電信網絡詐騙作為非接觸性、侵財犯罪日益呈現出鏈條化、組織化、跨境化、技術化等特點,加之網絡平臺、社交工具的放大加持效應,使得這類犯罪手法迷惑性強,受害人群廣泛且數量多,發現打擊難度大。
這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就是網絡黑灰產滋生蔓延,犯罪分子在網上網下、境內境外相互配合,助推電信網絡詐騙迭代升級。比如,犯罪分子利用非法獲取的公民個人信息對被害人進行精準“畫像”,設計個性化的詐騙“話術”。又如,GOIP虛擬撥號設備在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中被廣泛使用,尤其是一些詐騙團伙在境外遠程控制在境內安置的設備,加大了反制攔截和信號溯源的難度,給案件偵辦帶來諸多難題。
另一個重要原因是網絡源頭監管、社會日常管理仍需完善。比如,有的招聘市場特別是網絡招聘平臺對招聘企業資質、發布招工信息等缺乏嚴格審查和管理,導致一些人因為這些違法招聘廣告,進入詐騙犯罪集團,危害十分嚴重。
需要指出的是,社會公眾的識詐防詐意識能力也需要不斷提升。尤其是對以新技術新業態為幌子實施的詐騙行為,被害人由于缺乏對專業背景的了解,容易輕信犯罪分子的“花言巧語”。對此,檢察機關需要結合辦理案件,加強以案釋法,引導社會公眾提高風險防范意識,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打擊電詐成效
去年起訴電信網絡詐騙犯罪逾3萬人
新京報:去年,檢察機關在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中,取得了哪些成效?
孫謙:2022年,我們聚焦重點領域、新型手段、特殊對象,加大力度打擊刷單、直播、網絡游戲、虛擬幣投資詐騙,以及針對老年人、未成年人實施的詐騙,去年共起訴電信網絡詐騙犯罪近3.04萬人,占所有利用電信網絡實施犯罪人數的30%。
結合開展專項行動,我們不斷加大對境外詐騙集團的打擊力度。2022年6月“拔釘”行動開展以來,檢察機關會同相關部門加大對境外詐騙集團頭目、骨干和幕后金主的抓捕力度。截至去年底,已逮捕相關犯罪嫌疑人150余名、起訴80余名;公開發布的12名公安部A級通緝令逃犯中,檢察機關已起訴6名。
我們堅持全鏈條打擊,依法嚴厲打擊為詐騙集團提供各類支持幫助的犯罪分子。2022年共起訴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犯罪12.9萬余人,包括非法買賣“兩卡”(即銀行卡和電話卡),提供專業技術支持、軟件工具,以及開發專門用于犯罪的黑產工具等,有力擠壓犯罪滋生發展空間。
我們還會同最高法、公安部修訂《關于辦理信息網絡犯罪案件適用刑事訴訟程序若干問題的意見》,進一步規范辦案程序,嚴密打擊犯罪刑事法網;向社會發布10起典型案例,揭示犯罪手段,提出防范建議,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個人信息保護
持續加大對侵犯個人信息犯罪懲治力度
新京報:電信網絡詐騙與買賣個人信息的黑灰產密切相關,對于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檢察機關如何發揮職能作用?
孫謙:當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成為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源頭行為。對此,我們持續加大對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懲治力度。2021年和2022年,全國檢察機關分別起訴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9800余人、9300余人。堅持在辦理電信網絡詐騙、養老詐騙、網絡賭博等案件中,加大對前端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犯罪的追溯打擊力度。
例如,在辦理一起非法買賣手機卡案件中,檢察機關會同公安機關深挖為開辦手機卡提供個人信息的犯罪線索,查獲一個在建筑工地非法獲取、販賣務工人員“人臉信息”的犯罪團伙,依法追捕追訴18名犯罪嫌疑人。
發揮刑事檢察和公益訴訟檢察雙向合力作用,切實加強公民個人信息的公益保護。2021年各級檢察機關共辦理個人信息、網絡治理領域公益訴訟案件2300余件,同比上升約2.9倍;2022年共辦理6400余件,同比上升約2.8倍。
我們還持續深化行業教育和社會警示,聚焦涉個人信息案件高發群體、重點行業和問題突出區域,加強以案釋法,強化警示教育。最高檢張軍檢察長作為北京市第二中學法治副校長,講授開學第一課,結合典型案例就青少年加強個人信息保護提出重要建議。
工作計劃
將加大對境外電信網絡詐騙集團打擊力度
新京報:如何從根本上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
孫謙:打擊治理電信網絡詐騙犯罪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各部門協同,堅持打防管控一體推進,加強系統觀念、法治思維,準確把握好打擊、治理與預防的關系,做到懲治并舉、預防為先;綜合運用刑事、行政等手段,加強行刑雙向銜接,注重分類分層處理,做到罪刑相適、過罰相當。相較于后端的打擊,前端的治理對于防范違法犯罪更為重要。
對此,檢察機關要結合辦理案件,依法能動履職,加強案件反向審示和類案分析,主動協同相關部門加強源頭管控、綜合治理,從根本上鏟除這類犯罪滋生發展的空間和土壤。
新京報:去年12月《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正式施行,結合這部法律的落實,下一階段檢察機關有哪些工作計劃?
孫謙:首先是突出打擊重點,依法從嚴懲治。要會同相關部門加大對境外電信網絡詐騙集團打擊力度,全鏈條懲治為詐騙犯罪提供各類支持幫助的網絡黑產犯罪,尤其是要加強對前端涉個人信息犯罪的懲治力度,從源頭上遏制對犯罪的“物料”輸送,擠壓犯罪空間。
同時,強化類案監督,協同推動治理。《反電信網絡詐騙法》把治理放在一個更加重要突出的位置,進一步壓實行政部門和相關行業的主體責任。對此,檢察機關要結合司法辦案,加強案件反向審視,注重從類案監督中發現社會治理的“短板”,會同有關部門加強綜合治理。
此外,加強以案釋法,堅持預防為先。預防性制度建設是《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的一個突出特點,加強反詐宣傳防范是其中的重要內容。檢察機關要用好案例資源,提升反詐宣傳的針對性、有效性,營造“全民反詐”“全社會反詐”的濃厚氛圍。
社會公眾的識詐防詐意識能力也需不斷提升。比如,在辦理的一起投資詐騙案件中,犯罪分子利用被害人對區塊鏈、虛擬幣投資不熟悉的弱點,搭建虛假交易平臺,共騙取700余名被害人1.2億余元人民幣。對此,檢察機關需加強以案釋法,引導社會公眾提高風險防范意識,維護自身合法權益。——最高人民檢察院黨組成員、副檢察長孫謙
新京報記者?沙雪良
關鍵詞: 電信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