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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有消息顯示,谷歌母公司Alphabet方面近期向美國相關法院提交申請,希望駁回多家廣告商此前對其數字廣告業務發起的反壟斷集體訴訟。
據了解,這一訴訟源于2021年,彼時Hanson Law Firm與Prana Pets等廣告商聯合在美國加州圣荷地方法院向谷歌提起集體訴訟,指控后者濫用其在數字廣告市場的主導地位、破壞市場競爭。隨后,該訴訟被法官貝斯?拉布森?弗里曼以原告未厘清谷歌具體獨占了哪個市場等理由駁回。
但同時,貝斯?拉布森?弗里曼也保留了這些廣告商再次提起訴訟的機會。當時貝斯?拉布森?弗里曼曾指出,原告還需要進一步解釋,為什么說谷歌拒絕支持競爭對手的廣告系統是反競爭行為,因反壟斷法并未規定壟斷方協助競爭對手生存。貝斯?拉布森?弗里曼還在裁決書中寫到,“原告的一些的指控是基于反壟斷中的‘交易義務’(duty to deal)理論,法院對此表達嚴重關切。”
對于廣告商此次提交修改后的集體訴訟,Alphabet方面表示,原告不能聲稱他們受到了谷歌廣告交易平臺(ad exchange)的傷害,因為他們并未參與其中。同時Alphabet方面還指出,這些廣告商中有五家在簽署服務條款時放棄了起訴的權利,并且該條款要求雙方通過具有約束力的仲裁來解決糾紛。
事實上,近年來谷歌以及Alphabet已多次因廣告業務相關問題被起訴,以及受到處罰。例如此前在2021年6月,歐盟方面宣布將對谷歌的數字廣告業務展開調查,以評估其是否違反公平競爭法。據歐盟委員會當時透露,此次調查將重點評估谷歌是否通過技術手段,在數字廣告領域打壓競爭對手,例如限制第三方公司獲取用戶數據,并將相關數據留給自己使用等。
隨后在2022年11底,英國13萬家網站和移動應用出版商對谷歌提起集體訴訟,指控其濫用在在線廣告市場的主導地位、展開不公平競爭,并對競爭對手造成了巨額損失。據悉,這13萬家企業運營著約175萬個網站和應用程序。
不久前在2023年1月下旬,美國司法部方面聯合紐約州、加利福尼亞州等8個州在弗吉尼亞州聯邦法院,共同對谷歌發起反壟斷訴訟,指控其非法壟斷數字廣告市場。前者表示,谷歌“通過對網絡發布商、廣告商和經紀商用于推廣數字廣告的大量高科技工具進行系統性控制,破壞了廣告技術行業的合法競爭”,同時該公司“使用了反競爭、排他性和非法的手段消除或顯著削弱任何對其在數字廣告技術領域統治地位的威脅”。
據了解,美國司法部方面請求法院強制谷歌出售大部分廣告技術產品,以拆分其數字廣告業務,并阻止其壟斷行為。對此谷歌方面表示,“該指控是試圖在競爭激烈的數字廣告市場挑選贏家和輸家。美國司法部正在強調一個有缺陷的論點,這將會減緩創新,抬高購買廣告的成本,并使成千上萬的小企業和出版商更難發展。”
而對于谷歌的這一回應,美國司法部長梅里克?加蘭德(Merrick Garland)表示,“我們不挑選贏家或輸家。我們挑選那些違反反壟斷法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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