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開電視機就要強制看開屏廣告,不能跳過;想看一個電視劇,就得“黃金”“白金”地開通會員;等開通了會員,卻發現自己想看的少兒、體育頻道還要另外收費;手機里的APP和電視屏里的APP明明是一個平臺,卻要求消費者交兩遍錢,賬號之間并不聯通……
(資料圖片)
特別是這幾天,愛奇藝因為限制投屏,被推上輿論的風口。目前,廣東一名用戶將愛奇藝告上北京互聯網法院,目前法院已經立案。該用戶表示,不要求賠償,只要求愛奇藝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投屏清晰度。之前,愛奇藝剛剛因此被上海市消保委點名“不厚道”“套娃式充會員薅消費者羊毛”。
此外,還有消費者使用相同的愛奇藝的賬號,在三個不同的設備上同時登錄而被封禁,而愛奇藝給出的解釋是“技術故障”。
智能電視的使用套路問題,受到越來越多的吐槽。顯而易見的是,在“科技”的加持之下,我們花錢買來的電視機,越來越不由我們做主,而是成為商家精心安排的“吸金道具”,套路接著套路,一只手就直接伸到了消費者的口袋里。
有別于傳統電視“賣機器”的模式,如今智能的電視打開了一片藍海,也在孕育新興的商業模式。但以信息賦能居家視頻娛樂,不能成為企業單方面的野蠻成長、一路收割,不能夠用一句“商業創新,市場選擇”就掩蓋了這背后對于消費者權益的侵害。
2020年,北京互聯網法院作出宣判,愛奇藝推出的“超前付費點播”構成違約。此后各大視頻平臺正式取消超前點播。2021年時,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也曾做出宣判:智能電視開機廣告必須能“一鍵關閉”。
以上這兩起具有標桿意義的法院判決,都說明智能電視生態下的一些商業模式,在法律上是站不住腳的,是違法的。也反向說明,消費者特別是消費者權益保護組織,要積極出來維權發聲,通過訴訟推動結束收費套路。
知情權、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是《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賦予消費者的基本權益,產品可以更新,商業模式也可以創新,但不能變成針對消費者的巧立名目、硬薅羊毛。
從知情同意的角度說,“我的電視我做主”,電視機廠商不能在消費者沒有同意的情況下,把消費者的電視機變成自家的“廣告屏”。
從霸王條款無效的角度說,運營方在格式條款中制訂的嚴重剝奪消費者權益的條款是無效的。
從合同法的誠實信用原則說,運營方不能夠出爾反爾,先通過會員收費套牢消費者,再限制消費者正常使用投屏等功能。
智能電視的生態,讓商家有了更多的創新空間,掌握了更多的主動權,但是,任何商業模式的創新都應該建立在尊重消費者權益的基礎之上,否則就可能踩到了法律的紅線上。消費者以及消保委也當積極維權,對智通電視的收費套路說不。
關鍵詞: 社論智能電視的收費套路 法律要管 智能電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