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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經緯8月7日電 海泰科股東趙冬梅7日收到深交所下發的監管函。
監管函截圖
監管函顯示,8月2日,海泰科披露的《關于特定股東違反承諾減持公司股份的公告》顯示,趙冬梅作為海泰科股東,在海泰科《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招股說明書》中承諾“本人在所持公司的股票鎖定期滿后兩年內減持所持公司股票的,減持價格將不低于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時的價格;本人減持上述公司股份時,將提前3個交易日通過公司發出相關公告”。
而在2023年7月12日及8月1日,趙冬梅在尚未披露減持意向的情況下,通過集中競價方式賣出海泰科股票合計62.25萬股,減持行為違反了上述承諾。
深交所指出,趙冬梅的上述行為違反了深交所《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2023年修訂)》第1.4條、第8.6.1條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2號——創業板上市公司規范運作》第4.4.3條、第7.4.1條的規定。深交所要求趙冬梅充分重視上述問題,吸取教訓,及時整改,杜絕上述問題的再次發生。
海泰科一季報顯示,趙冬梅為公司第五大股東,截至2023年3月31日,其持有2820764.00股公司股票,持股比例4.41%。
據海泰科《關于特定股東違反承諾減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上述減持后,趙冬梅持股數量為3044473股公司股票,持股比例變為3.6592%。
資料顯示,海泰科主營業務是注塑模具及塑料零部件的研發、設計、制造和銷售。公司主要產品為注塑模具及塑料零部件。
業績方面,2023年一季度,海泰科實現營收約1.04億元,同比增長15.60%;歸屬于上市公司股東的凈利潤約886.43萬元,同比下降28.86%。(中新經緯APP)
【編輯:郭晉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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