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資料圖)
(原標題:廣州浪奇遭一審判賠投資者逾1500萬元 6月9日還有開庭)
日前,廣州浪奇(000523)發布投資者訴訟案件進展公告,公司收到廣州中院送達的《民事判決書》,對57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作出一審判決,判決被告廣州浪奇向原告丁某某等57人賠償投資差額損失、傭金、印花稅合計約為1509.23萬元。另據公告,公司還面臨著多起證券虛假陳述責任糾紛案起訴。
而廣州浪奇正在籌劃與控股股東輕工集團進行重大資產置換,此前還引起過市場關注,5月15日股價“一字”漲停并創2個月新高,5月16日一度漲停。
不過公司曾表示,根據重整計劃,公司對投資者索賠損失可能產生的債權已進行了預留,將按照重整計劃中規定的普通債權的清償方案予以清償,投資者索賠事項對公司后續資產置換事項不構成重大影響。
上述投資者索賠源于廣州浪奇于2021年12月29日收到廣東證監局下發的《行政處罰決定書》?!缎姓幜P決定書》顯示,經查明,廣州浪奇存在以下違法事實:1、廣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間虛增營業收入、營業成本及利潤,2018年年報、2019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2、廣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間虛增存貨,2018年年報、2019年年報存在虛假記載;3、廣州浪奇在2018年至2019年期間未按規定披露關聯方資金往來及相關的關聯交易情況,2018年年報、2019年年報存在重大遺漏。
證監會行政處罰下達后,江蘇沁典律師事務所謝保平律師表示,隨著啟動投資者索賠訴訟程序,已有多批投資者向廣州浪奇索賠,最新一批代理的廣州浪奇44位投資者已收到法院開庭通知,定于2023年6月9日開庭。
謝保平律師表示,凡于2019年4月30日至2020年9月27日間買入廣州浪奇股票,且在2020年9月28日(含當日)之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通過微信公眾號“大眾證券報”(特征碼:55)報名登記,該索賠案訴訟時效截止日為2024年12月20日。同時,投資者在獲賠前無需支付任何費用,未參與索賠的適格投資者可以繼續提起訴訟,通過司法途徑挽回損失。
掃碼報名索賠
關鍵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