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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有部分媒體報道稱,11月2日阿里巴巴與中國電信簽署戰略合作協議,雙方將開展平臺型智慧城市、數字政府等領域合作。中國證券報·中證金牛座記者從中國電信集團了解到,該報道完全為不實消息。
根據中國電信集團官方消息,早在2017年5月, 基于良好的業務合作基礎及各自領域內的豐富經驗及資源,中國電信集團就與阿里巴巴在北京簽署了全面戰略合作協議。根據協議,雙方將在電子商務、基礎網絡和安全、營銷服務、云計算、支付、農村渠道、終端和物聯網、企業采購服務等多個領域開展廣泛深入的合作。
事實上,電信運營商與互聯網企業進行業務合作是由來已久且非常正常的事情,但在近日卻被過度解讀。11月2日,“中國聯通與騰訊新設合營企業”之事就被部分媒體“放大”為涉及混改,引發中國聯通A股股價當日漲停。
中國聯通于當日晚間緊急澄清,聯通創投與騰訊產投新設合營企業,主要從事內容分發網絡(CDN)和邊緣計算業務,為雙方開展的正常業務合作,對本公司當前生產經營無重大影響,長遠看有利于放大雙方優勢。
(楊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