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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上半年已過,幾家運營商針對競爭激烈的政企市場紛紛做出了業績統計。業績都不錯,但也不免令外界聯想到中國電信某家子公司曾經“錯失”的一個項目。
去年年末,中國電信子公司曾在一項有關“應急指揮窄帶無線通信網建設”的公開招標采購中報出0.01元的報價,此舉動顯然讓所有人猝不及防。
與之競爭的另一家運營商給出的報價,雖然也是其他幾家供應商里相對較低的,但其數額卻仍達到了20.08萬元,最終中標的也是這家運營商。
電信的子公司“落榜”之后,將招標單位、代理公司以及中標的運營商都投訴到了有關部門,希望能夠依法對該項目進行重新評審或重新采購。
根據當時的描述,在前期招標過程中,評標委員會曾要求該電信子公司提供對其報價合理性進行澄清的書面說明,但該說明并未得到認可;但中標的另一家運營商雖然報價也是低于項目預算的,但評標委員會卻沒有要求它對報價合理性進行說明。
這一點,正是令某中國電信的子公司選擇發起投訴的原因。
只是,這種評標委員會“采取不同的評價標準”的投訴事項并沒有得到有關部門的認可,其相關訴求也相應被駁回。
其實,早在它在給出“1毛錢報價”之時,這個項目的最終歸屬就已經有了結果。后續的一系列行為雖然是在法律范圍內的合理操作,但這是否會對其在該省后續參與政企項目的招標產生影響?結果顯然還不好說。
畢竟,“1毛錢”引發的投訴著實是太少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