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圖】
原標題: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提請二審擬進一步拓展詐騙“資金鏈”治理
反電信網絡詐騙法草案二次審議稿今天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三十五次會議審議,對拓展涉電信網絡詐騙“資金鏈”治理等作出進一步規定。
防范利用金融系統非法轉移資金是反電信網絡詐騙工作的重要環節,為此,草案將涉詐監測治理對象的范圍由銀行賬戶、支付賬戶擴展到人民幣錢包、收款條碼等支付工具和支付服務;規定中國人民銀行等部門組織建立為客戶提供查詢名下銀行賬戶、支付賬戶的便捷渠道;為保障監測識別異常賬戶、可疑交易的有效性,明確金融機構可依法收集必要的交易和設備位置信息;規定支付機構應當依照規定完整、準確傳輸有關交易信息,防范電信網絡詐騙分子借此洗錢。
草案加大了對電信網絡詐騙人員的懲處力度,增加了非法行為的罰款幅度。對電信網絡詐騙分子使用電話卡、金融賬戶、互聯網賬號進行限制,增加了限制入網等措施;根據打擊治理跨境電信網絡詐騙的實踐需要,對有關詐騙人員采取限制出境措施;電信業務經營者、銀行業金融機構等違反規定,有“未建立健全反電信網絡詐騙內部控制機制或者未有效落實機制,經有關主管部門提出整改要求,拒不整改的”等情形,且情節嚴重的,可處五十萬元至五百萬元罰款,吊銷相關業務許可證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草案明確了金融機構、電信企業、互聯網企業和新聞媒體反詐宣傳的相關義務,擴大了預警勸阻的責任主體,增加了金融、電信、互聯網企業的預警勸阻措施。同時強調,反電信網絡詐騙應當依法進行,維護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保護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荊龍)
來源:人民法院報
關鍵詞: 電信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