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繁昌公安分局偵破“X計劃”民族資產解凍詐騙案件。2020年9月,蕪湖市公安局民警在協助福建警方抓獲涉嫌詐騙犯罪嫌疑人時,發現繁昌籍的滕某勝和王某彩正在參與鄭某瑞平臺“X計劃”扶貧項目,涉嫌從事民族資產解凍詐騙犯罪,且涉案資金高達2000余萬元。
隨后,繁昌警方成立專案組展開偵查工作。經過偵查,2021年初,民警將犯罪嫌疑人鄭某瑞和崔某芹抓獲,同時成功凍結資金2175萬余元。經審訊,民警發現鄭某瑞背后還有其他犯罪嫌疑人,隨即,2021年1月21日,專案組立即趕赴廣西開展工作,經過布控,在南寧和百色兩地將主要犯罪嫌疑人楊某海和楊某應抓獲。為有力打擊詐騙犯罪,專案組于2021年2月又將該案洗錢嫌疑人梁某海、向某遠、楊某鑫等人抓獲。
截至目前,該案抓獲犯罪嫌疑人33名,凍結涉案資金2000余萬元,實現了全鏈條打擊。
警方提醒:所謂“資產解凍計劃”均為詐騙,請勿相信!
二、經開區公安分局偵破以推銷“片仔癀”為誘餌騙取六名受害人139萬。2021年7月8日,我市居民李某到蕪湖市公安局經開區分局報案稱,一自稱董某的人,通過微信方式讓其幫助推銷“片仔癀”,前期受害人購買少量“片仔癀”均能正常發貨,在獲取受害人信任后,受害人購買大量“片仔癀”時,該董以交付虛假貨源實施詐騙,后將受害人拉黑,致使受害人被騙45.5萬余元。隨即,經開區分局對該案件立案偵查。通過調查,警方迅速鎖定犯罪嫌疑人董某的真實身份信息,并成功將其抓捕。
經審訊發現,犯罪嫌疑人董某某系福建省莆田人。進一步調查發現該嫌疑人以類似手段先后騙取李敏、鄭秋月等6名受害人,涉案金額高達139萬余元。該案破獲后為受害群眾挽回了部分損失。目前,董某某因詐騙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2年。
警方提醒:購買高價藥品請到正規門店,謹防被騙!
三、鳩江公安分局破獲以“免費領取電風扇”進行吸粉引流系列詐騙案件。2021年8月12日,家住鳩江區的伍某到派出所報警,稱自己因“免費領取美的電風扇”被人詐騙。民警通過對全市該類案件進行串并發現,8月初以來,我市連續發生12起利用朋友圈發布免費領取美的電風扇信息引流至APP內進行刷單詐騙的案件,涉案金額高達76萬多元。
通過偵查,民警發現池州籍男子林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并圍繞林某開展進一步研判工作,期間發現數個犯罪團伙參與“吸粉引流”違法犯罪活動,分別為遲某團伙、張某團伙以及馬某鶴團伙。
2021年9月16日,專案組針對上述團伙開展集中統一收網行動,經過連續奮戰,共在三個外地市搗毀窩點三處,21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繳獲作案手機231部、電腦3臺,凍結、扣押贓款10萬余元。
警方提醒:請廣大市民群眾不要輕信“免費領取”“免費送”的廣告,也不要將未確認的營銷信息請以轉發給親朋好友。
四、南陵縣公安局偵破冒充班主任身份“收取資料費”的多人詐騙案件。2021年3月4日,南陵縣許鎮居民許某紅報警稱,其所在學生家長群中有人冒充其班主任身份,以收取資料費為由向學生家長騙錢,涉案資金共9015元。
接到報警后,偵查人員對犯罪嫌疑人所使用資金賬戶以及微信號進行分析,發現姚某來伙同姚某、姚某文專門從事販賣受害人賬號,并實施詐騙活動,且存在長期出售微信賬號等其他涉及公民信息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后偵查人員將正在作案的姚某來、姚某、姚瑞文抓獲歸案。經審訊,犯罪嫌疑人對其實施詐騙事實供認不諱,并交代另一犯罪嫌疑人周某,后辦案人員在湖南省將周某抓獲歸案。同時查獲作案手機21部、銀行卡6張、流量卡十五張,并關聯案件十余起,涉案價值數十萬元。目前,姚某來、姚某文、姚某、周某分別因詐騙罪判處有期徒刑。
警方提醒:網上轉賬時,務必通過電話、見面或“國家反詐中心”APP中的“身份核實”功能核實對方身份,不輕易轉賬匯款。
五、三山公安分局偵破滕某、湯某元等人幫助他人轉移詐騙贓款案件。2021年10月期間,三山公安分局接到群眾舉報,稱轄區內滕某頻繁接收銀行轉賬匯款短信通知,懷疑其有實施詐騙活動的重大嫌疑。民警通過調查,在高安街道某小區抓獲滕某等7名嫌疑人,并在現場查獲作案手機十余部、作案銀行卡數十余張。
經審查,2021年6月份,家住高安的滕某在滕某權授意下,利用銀行卡來轉移贓款的違法活動,并糾集湯某元、嚴某星、張某超、胡某生、徐某騑、張某陽等人一并實施。自今年7月至11月期間,該團伙幫助轉移詐騙贓款1億元,非法獲利八萬余元。目前犯罪嫌疑人滕某涉嫌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湯某元、嚴某星、張某超、胡某生、徐某騑、張某陽涉嫌幫助信息網絡犯罪活動罪均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警方提醒:協助詐騙分子提供資金賬戶、轉移贓款,法律必將嚴懲。
六、灣沚公安分局摧毀以“代加工海藻面膜”為手段實施詐騙團伙。2021年8月,灣沚區六郎鎮居民韓某蓮報案稱:其在網上找工作,被一自稱是“海藻面膜代工業務”的負責人,騙取3000余元。民警通過調查,發現一個專門以網上代工為幌子,騙取受害人保證金的詐騙團伙,并明確該犯罪團伙主要嫌疑人吉某、聶某、丁某鈺、史某策、甘某杰等人真實身份信息。
2021年9月24日,辦案民警趕至武漢、孝感兩地,將該團伙成員聶俊、丁梓鈺、史義策相繼抓獲,并查清該團伙的組織架構及相關作案情況。截至2021年12月,該團伙13名成員先后被抓獲歸案或督促投案。目前,該案主犯聶某、丁某鈺、吉某均以涉嫌詐騙罪被批準逮捕,其余13名從犯均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警方提醒:遇到此類廣告時務必提高警惕,謹記三不,不要添加對方為好友、不點擊相關連接、不掃描任何不明二維碼。?
七、灣沚公安分局偵破奚某等人涉嫌偷越國邊境、詐騙案。2021年5月,灣沚公安分局接到群眾舉報,稱有人從事偷越國邊境犯罪,隨后,灣沚公安分局成立專案組有針對性的開展研判工作,發現其中一名嫌疑人奚某,曾多次往返云南邊境地區,后又發現奚某明(奚某父親)、董氏(奚某母親)、奚某凱(奚某弟弟)3人存在組織、幫助他人偷越國邊境的犯罪嫌疑。
專案組將犯罪嫌疑人奚某明、董氏、奚某凱抓獲。經審訊,3人對幫助他人偷越國邊境的違法犯罪事實供認不諱,并交代十余名偷渡人員,該十余人被騙至境外詐騙團伙后,利用聊天軟件冒充“高富帥”成功人士,專門從事“殺豬盤”電信詐騙犯罪活動。緊接著,灣沚分局抽調10余名精干警力組成“斷流”行動專案組,全力推動各項工作落地見效,經過從多方努力,先后抓獲或勸解18名偷渡人員歸案,成功斬斷一條通往緬北從事詐騙活動的通道。
警方提醒:廣大年輕朋友,出境務工請通過正規渠道,擦亮眼睛,切勿不要被花言巧語、高新回報所欺騙而拉入犯罪團伙,淪為犯罪分子。
八、無為市公安局偵破“1.20”案,26名嫌疑人落網。2021年2月,無為市公安局刑警大隊接到線索,稱無為市居民翁某萍、范某冬涉嫌開辦、販賣銀行卡、手機卡犯罪活動。民警經偵查發現犯罪嫌疑人許某君、翁某萍確實在無為本地大肆收購兩卡,并將卡郵寄至福建上家謝某崇、吳某勇。犯罪嫌疑人謝某崇、吳某勇收到兩卡后,再進行倒賣。該案涉及開辦兩卡及販賣人員20余人。
2021年3月12日,在蕪湖市公安局統一指揮下,無為市局集結警力80余人,分別在廣州深圳、福建莆田、蕪湖三地地開展集中統一收網行動,先后抓獲主要犯罪嫌疑人謝某崇、吳某勇、許某君、翁某萍、范某冬在內的涉案人員26人,扣押涉案手機70余部,聯合懲戒26人,采取強制措施17人,移送起訴17人。截止目前,主犯吳朝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五萬元、謝金崇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五萬元、許祝君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六個月,并處罰金四萬元。翁某萍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緩刑二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三萬六千元。范某冬被判處有期徒刑九個月,宣告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一萬八千元。以上人員退出違法所得。
警方提醒:時刻繃緊防范之弦,不要因為蠅頭小利出售自己的銀行卡和手機卡,淪為電信詐騙分子的幫兇。
九、弋江公安分局摧毀一個“吸粉引流”犯罪團伙。2021年10月,弋江公安分局獲悉一線索,在弋江區某酒店附近有一“吸粉引流”團伙活動。
后偵查員通過大量視頻海量追蹤,發現一皖AXXXXX寶馬牌小汽車,于10月期間出現在弋江區某酒店附近,形跡可疑。后通過偵查,發現乘車人員陳某銘、張某俊通過架設GOIP設備實施“吸粉引流”違法犯罪活動。
2021年12月,專案組分別在蕭縣、合肥市、灣沚三地收網,抓獲嫌疑人8人,現場扣押GOIP設備一臺、手機卡若干,其中主要犯罪嫌疑人陳某銘、張某俊、路某健、翁某慶均被公安機關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警方提醒:不輕信、不回撥陌生來電及信息,遇到“客服”、“工作人員”等來路不明的身份,應當撥打電話向官方渠道進行核實。
十、弋江公安分局破獲侵犯公民個人信息案。2021年6月28日,弋江公安分局民警調查獲悉,轄區外包產業園內可能有一詐騙引流犯罪團伙活動。得知該線索后,弋江分局立即成立“6.28”專案組,開展專案經營。經偵查發現,2021年3月以來,以桂某龍為首的團伙租賃在外包產業服務園寫字樓內,從事“吸粉引流”違法犯罪活動。該團伙公司化運作,上下班時間規律,偽裝成合法經營的企業。2021年7月2日,弋江公安分局組織警力在外包產業園內將以桂某、段某為首的團伙12全部成員抓獲歸案,扣押手機、電腦30余部,話術若干本。審查發現,段某于2019年偷渡至緬北,在緬北搭建窩點、組織人員實施兼職刷單詐騙活動。隨后,弋江公安分局再次組織警力在江蘇省張家港市、吉林省松原市、廣東省深圳市分別抓獲團伙成員周某、張某、李某民3人,斬斷了一條為境外詐騙團伙提供公民信息的五級產業鏈(國內引流團伙-境外詐騙團伙-料商-中間商-供應商)。目前,該案仍在進一步辦理中。
警方提醒:保護好個人信息,防止被不法分子利用,給自己造成不良影響。
關鍵詞: 電信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