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2 日,工信部運行監測協調局在工信部官網最新發布《2021 年 1-2 月通信業經濟運行情況》月度報告。在 “電信用戶發展情況”一章,報告一改上年度公布 “移動電話用戶總數”和 “4G 用戶數”的模式,開始在報告中正式公布 “移動電話用戶總數”和 “5G 手機終端連接數”,而剔除了 “4G 用戶數”。
作為行業主管部門,工信部的這一變化對于通信業有著風向標的作用:
其一,剔除 “4G 用戶數”而公布 “5G 手機終端連接數”,說明工信部對于通信業的運行監測重點將從 4G 轉向 5G。
截至到 2020 年底,我國 4G 用戶總數已達到 12.89 億戶,滲透率超過八成;隨著 5G 網絡商用加速,手機用戶開始逐漸從 4G 向 5G 遷移,我國 4G 用戶總量基本達到峰值,而 5G 用戶則處于迅猛增長階段,因此剔除 4G 用戶數據而重點關注 5G 用戶發展情況,即符合行業發展趨勢,也滿足了社會的公眾期待。
其二,與 4G 公布用戶數不同,5G 公布 “手機終端連接數”,反映了工信部對于 5G 業務發展的監測更為客觀務實的態度。
5G 商用之后,出于市場宣傳的需要,中國移動和中國電信采用了 “5G 套餐用戶數”這一口徑對外發布其 5G 業績,但購買了 5G 套餐的用戶中仍有一定比例的用戶不使用 5G 手機、不連接 5G 網絡,并不能真實反映 5G 業務發展的客觀情況,因此也被社會輿論批評為 “注水宣傳”。
而 5G 手機終端連接數則統計了運營商 5G 網絡上 5G 手機終端被激活并連接入網的數據,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客觀反映 5G 手機的活躍度和 5G 網絡的業務承載,也與其他國家運營商的 5G 業務統計口徑保持了一致,更加有利于在國際上宣傳我國 5G 業務發展成績。
工信部公布 “5G 手機終端連接數”的做法,與其 2 月初印發的《關于提升 5G 服務質量的通知》一脈相承。在《通知》中,工信部對各省通信管理局和通信運營商提出了切實維護用戶權益、推動 5G 持續健康發展的多項要求,其中就包括 “各基礎電信企業要按照要求做好 5G 業務發展數據報送工作”,所以可以明確工信部本次公布的 “三家基礎電信企業 5G 手機終端連接數達 2.6 億戶”,其數據源來自于三大運營商的上報。
但反觀三大運營商的月度業務數據發布,卻并未與工信部保持一致。
中國移動和中國電信仍堅持原有口徑繼續發布 “5G 套餐用戶數”,中國聯通也一改其認為 “5G 登網用戶”才是有效用戶的初衷,轉而效仿前二者公布了截至到 2 月底發展 8450 萬 5G 套餐用戶的業績,加上中國移動的 1.73 億和中國電信的 1.03 億,則三大運營商統計口徑中的 5G 套餐用戶總數在 2 月底達到了 3.61 億。將其與工信部公布的 2.6 億 5G 手機終端連接數對比,基本可以得出我國有 1 億多所謂的 “5G 套餐用戶”其實并沒有使用 5G 網絡和 5G 業務的結論。
此外,即使是三大運營商上報給工信部運行監測協調局對外公布的 2.6 億 5G 手機終端連接數,依然存在爭議。
工信部運行監測協調局在官網上發布的《2021 年 1-2 月通信業經濟運行情況》給出的明確說法是:“截至 2 月末,三家基礎電信企業 5G 手機終端連接數達 2.6 億戶,比上年末凈增 6130 萬戶,占移動電話用戶的 16.3%”。
拿 “5G 手機終端連接數”與 “移動電話用戶”總數作對比得出占比 16.3% 的結論,說明這里的 “5G 手機終端連接數”統計的是移動電話用戶使用的 5G 手機終端,而不包括在 To B 領域使用的 CPE、模組等行業終端。
但是,同屬工信部下屬單位的中國信通院,定期監測國內手機市場運行情況并權威發布《國內市場手機出貨量》,根據其報告數據,我國國內手機市場的 5G 手機出貨量,在 2019 年全年為 1376.9 萬部,2020 年全年為 1.63 億部,2021 年 1-2 月為 4234.9 萬部,則自 5G 商用至今我國國內手機市場累計的 5G 手機出貨總量為 2.19 億部。
那么簡單計算就可以看出,即使這 2.19 億部已出貨的 5G 手機全部被激活連接到 5G 網絡上,也與工信部公布的 2.6 億 5G 手機終端連接數存在著 4100 萬的差距!
同為工信部相關部門官方發布的數據,竟然會出現 5G 手機終端連接數大于 5G 手機出貨量的烏龍,作為通信行業主管的工信部難辭其咎,究竟是三家基礎通信企業上報的連接數據有誤,還是信通院統計的手機出貨量有偏差,作為官方發布都容不得疏忽。
此外,除了 “5G 手機終端連接數”這個數據統計口徑之外,工信部原新聞發言人聞庫還提出過一個 “5G 終端連接數”的說法,在 2020 年 12 月 24 日召開的國新辦發布會上,他首次宣布 “我國 5G 終端連接數已超過 2 億”;此后這一統計口徑和數據被國家統計局援用,統計局局長寧吉喆在次年 1 月 18 日的 2020 年國民經濟運行情況新聞發布會上高調宣布,“我國 5G 終端連接數已超過 2 億,居世界第一”,由此,“5G 終端連接數超過 2 億”成為了高規格的官方統計數據。
對比工信部運行監測協調局公布的最新說法:“截至 2 月末,三家基礎電信企業 5G 手機終端連接數達 2.6 億戶,比上年末凈增 6130 萬戶”,那么簡單折算一下就可以看出 2020 年末的 “5G 手機終端連接數”應該就是聞庫和寧吉喆所宣布的 “5G 終端連接數已超過 2 億”。
但是,在 “終端連接數”前加上 “5G 手機”這個界定之后,其意義就有了大不同。眾所周知,上到中央下到地方政府都在推進數字化經濟轉型,5G 作為新基建的重要一環承擔著賦能 To B 行業進行產業升級的重要使命,而考察這一使命完成進度的最直觀數據就是除 5G 手機之外的行業終端連接入 5G 網絡的數量。
因此,建議工信部在統計和公布三大基礎電信企業的 “5Gs 手機終端連接數”的同時,也要強調非手機的 5G 終端連接數的重要性,并要求電信企業做專項統計和面向社會進行公布,這樣才能形成對 5G 業務在 To C 和 To B 兩個領域的健康發展進行同步監測的完整數據;同時這對于相關通信企業和垂直行業加大 5G 技術為行業所用、為工業所用、為產業所用的推廣力度,也是一種強有力的推動和督促。
總結一下當前官方發布的 5G 業務發展數據,主要包括三大運營商公布的 “5G 套餐用戶數” 、工信部監測協調局發布的 “5G 手機終端連接數”和信通院發布的國內手機市場 5G 手機出貨量,截止到 2021 年 2 月底的匯總數據如下圖所示:
按照正常的業務邏輯,三者之間的關系應該是 5G 手機出貨量最大,被用戶購買并激活連上網的 5G 手機終端連接數次之,而 “持有 5G 終端并使用 5G 網絡的出賬移動用戶”才能算嚴格意義上有效的 5G 用戶,其數量應該在三者之中最小。
但如上圖所示的官方數據卻出現了嚴重的倒掛現象,違背了正常的業務邏輯,由此引發爭議在所難免,希望這只是 5G 商用初始階段的短暫亂象。
工信部本次采用 “5G 手機終端連接數”來作為官方監測 5G 業務發展情況的指標是一個好的開始,但可惜數據本身出現了烏龍,希望相關部門能盡快查明相關情況,在下一輪數據公布中做出糾正,以維護其行業數據官方發布的權威性,并最終實現使用客觀而真實的數據來引導 5G 業務發展、提升 5G 服務質量的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