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點餐卻被外賣騎手上門送餐 南京警方通報:外賣員已行政拘留

發布時間:2020-05-22 15:57:37  |  來源:紅星新聞  

據南京市公安局江寧分局消息,2020年5月20日, 警方注意到有微博用戶在新浪微博發帖稱在南京江寧遭遇未點餐情況下有外賣騎手上門送餐并準確報出該用戶真實姓名事件,引發網友關注。經警方對此事件進行詳細調查,現已查明事件始末,特此澄清相關事實,回應網絡關切。

一、接處警經過核實

2020年5月20日15時51分,南京市公安局江寧分局高新區派出所接分局指揮中心指令:報警人稱剛才收到一個外賣。送外賣的說是一個男的送給自己的,求助民警處理。報警地點為江寧區某小區具體門牌號地址,隨后高新區派出所立即指令附近警務人員到場處置。

警務人員至現場后,報警人稱:在其住址收到的一份外賣,外賣小哥稱是一個男的送的,但自己并未點外賣,且外賣騎手知道自己的完整姓名,遂報警求助。警務詳細詢問登記相關情況后告知報警人注意自身安全防范等相關事宜后離開,并開展進一步調查工作。

警方調閱警務人員隨身執法記錄儀顯示:警務人員抵達現場后詳細詢問登記相關情況,提示報警人注意安全防范,告知其有異情況及時報警,同時加強周邊治安巡邏,并留下最近警務室聯系電話,離開小區前亦告知小區物業注意關注。記錄儀見頻中未發現警務人員有不當行為,處警過程中雙方溝通順暢。

二、事件調查

因報警人帖文引起的輿論關注,及由此引發的“犯罪可能”猜測,警方高度重視,隨即進行了詳細的調查,現將調查結果通報如下:

5月20日14時許,某外賣平臺騎手徐某(男,19,河南省焦作市人)在為報警人正常送外賣時,因外賣袋子纏在手腕上一時難以取下,報人幫助徐某取下外賣時雙方手部發生接觸。

徐某送完該外賣后遇到另一外賣平臺的一名騎手周某(男,27歲,南京市江寧區區人),徐某向周某吹噓說:今天有個客戶對我特別主動,還主動摸我的手。”周某信以為真,遂向徐某詢問該客戶相關信息。徐某將自己手機外賣平臺上報警人的姓名住址信息提供給周某觀看,周某使用手機拍下該平臺上顯示的報警人個人信息(含報警人完整姓名及詳細住址)。

隨后,周某使用外賣平臺以自己的手機號及報警人的姓名和住址,在報警人住址附近的一家食品店下單了一份外賣。周某在外賣平臺正常派單的騎手到達土該食品店前,以客戶身份在食品店取餐,稱該外賣為己所點(因所留手機號為其本人手機號,食品店老板未發現異常),自行取走了該外賣。周某根據徐某提供的報警人住址信息,將該外賣送到了報警人住址。報警人稱自己未點過該外賣,周某堅稱此外賣為為一名男性所點,姓名地址無誤,并報出了報警人的完整姓名,核對了訂單上的地址,報警人只得暫時收下該外賣。

在此過程中,周某和報警人未發生肢體接觸,周某未對報警人提出其他要求, 周某未進入報警人住處。外賣食品未發現現異常。

5月20日稍晚,周某獲悉報警人在微博上發帖,再次來到報警人住處,稱自己未對報警人施任何侵害,并向報警人出示身份證報出自名信息。雙方發生爭吵后周某離開。

5月20日晚間,周某及徐某先后被警方帶至派出所調查。

三、相關處理

經警方調查,在此事件中,某外賣平臺騎手徐某捏造所謂“客戶主動摸我手”的虛假信息,散布報警人隱私信息給周某,是造成此次事件的主要原因。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警方決定對徐某給予行政拘留的處罰。

另一外賣平臺騎手周某,因對徐某捏造的虛假信息信以為真,實施了點餐送餐的行為,雖在整個過程中其言行尚未構成違法犯罪,但其行為明顯不當,有違社會公序良俗,警方決定對其進行嚴肅批評教育,更求其寫下保證書,并將其行為通報相關外賣平臺。

警方認為,整起事件中,報警人在遭遇以上事件后,對因信息泄露、不明人員上門所引起的"犯罪可能”進行了主觀推測,雖有夸大但并未超出群眾的安全認知范圍。人民警察的任務是維護國家安全,維護社會治安秩序,保護公民的人身安全、人身自由和合法財產,保護公共財產,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犯罪活動。隨著警方對此事件調查的深入,發現整起事件雖未造成嚴重后果,但暴露了一些需要全社會關注的安全隱患。

警方認為,預防、制止和懲治違法罪活動,預|防應當是第一位的。這也是南京江寧警方一貫以來加強社會巡防力量的工作重點。下一步,江寧警方將在市局、省廳等上級部門的堅強領導下,加大安全防控力度,切實做好街面巡防工作,續提高維護社會治安的能力,為建設平安江寧,平安南京貢獻力量。

南京市公安局江寧分局

2020年5月21日

關鍵詞: 未點餐 外賣騎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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