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月 25 日消息 據新華社新華視點稱,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對于此前的 “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對樂視電視生產企業提起的開機廣告公益訴訟案”經二審終審維持原判,支持江蘇省消保委認為樂視電視強行植入開機廣告且不可關閉侵犯了消費者權益的訴訟主張。
據悉,江蘇高院下發的二審判決書顯示,本案不僅直接涉及眾多不特定消費者權益,也間接影響數十家智能電視生產企業的利益,還可能對未來智能電視行業的發展產生引導作用。
這件事說來話長,起因是江蘇省消保委在 2019 年下半年接到多起消費者投訴,后針對存在問題的海信、小米、創維、夏普、海爾、長虹、樂視七家智能電視展開調查并責令整改,后續因樂視無實質整改將其起訴。
江蘇省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于 2020 年 11 月 10 日一審宣判樂融致新電子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所生產的樂視智能電視開機廣告侵犯消費者選擇權和公平交易權,應予整改。
IT之家了解到,國家市場監督總局此前刊文《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打贏 “電視開機廣告”公益訴訟》,支持消保委的主張(智能電視開機廣告應有 “一鍵關閉”功能)。
總局表示:《智能電視開機廣告技術規范》已正式生效施行,該標準規定在硬開機、軟開機狀態下,電視開機廣告時長均不超過 30 秒,關閉廣告提示窗應在廣告播放后 1 秒內顯示,點擊關閉廣告窗后,應在 3 秒內停止廣告播放,并切入電視 UI 界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