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較于國五排放標準,國六排放標準汽油車的一氧化碳排放量降低50%,總碳氫化合物和非甲烷總烴排放限制下降50%,氮氧化物排放限制加嚴42%。
這樣的排放標準已經全面超過了歐洲的排放標準。因此,國六排放也被稱為史上最嚴排放。
此前,生態環境部、工信部等四部門聯合發布了,關于調整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實施有關要求的公告。
公告中明確指出,自2020年7月1日起,全國范圍實施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禁止生產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進口輕型汽車應符合國六排放標準。
不過,考慮到車企排放升級的壓力,公告也給車企和進口經銷商,預留了一定的緩沖期,在2020年7月1日前生產、進口的國五排放標準輕型汽車,增加6個月銷售過渡期。允許在全國尚未實施國六排放的部分地區銷售上牌。
此外,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顆粒物數量(PN限值)6.0×1012個/千米過渡期截止日期,也由2020年7月1日前調整為2021年1月1日前。業內認為,此次調整延長過渡期相當于放寬要求,給予企業一定的“喘息期”。
關鍵詞: 輕型汽車國六排放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