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月 26 日消息 根據官方消息,2021 年央視 3?15 晚會發布的《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將于 5 月 1 日起開始實施。該辦法由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制定出臺,制定了一系列規范交易行為、壓實平臺主體責任、保障消費權益的具體制度規范。
《管理辦法》表示,在網絡社交、網絡直播等信息網絡活動中銷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務的經營活動,適用本辦法。網絡交易經營者從事經營活動,應當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信原則,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商業道德、公序良俗,公平參與市場競爭,認真履行法定義務,積極承擔主體責任,接受社會各界監督。
網絡交易監督管理堅持鼓勵創新、包容審慎、嚴守底線、線上線下一體化監管的原則。
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負責組織指導全國網絡交易監督管理工作,縣級以上地方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網絡交易監督管理工作。
IT之家獲悉,《管理辦法》中規定了經營者需要進行登記的范疇,對于個人銷售自產農副產品、個人銷售家庭手工業產品、零星小額交易活動等活動,依法不需要辦理市場主體登記。除此之外,網絡交易經營者不得采用一次概括授權、默認授權、與其他授權捆綁、停止安裝使用等方式,強迫或者變相強迫消費者同意收集、使用與經營活動無直接關系的信息。收集、使用個人生物特征、醫療健康、金融賬戶、個人行蹤等敏感信息的,應當逐項取得消費者同意。
網絡交易經營者及其工作人員應當對收集的個人信息嚴格保密,除依法配合監管執法活動外,未經被收集者授權同意,不得向包括關聯方在內的任何第三方提供。
針對直播帶貨類網絡交易行為,《管理辦法》規定:“網絡直播服務提供者對網絡交易活動的直播視頻保存時間自直播結束之日起不少于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