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 月 22 日消息 據每日經濟新聞報道,深圳發改委 12 月 22 日消息,深圳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關于印發《關于大力促進 5G 創新應用發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通知提出,支持 5G 核心產品產業化發展。加快推進企業、高校和研究機構創新成果產業化,推動 5G 核心產品市場規模持續增長。對 5G 核心產品產業化項目,按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 20% 給予資助,最高 1500 萬元。鼓勵 5G 模組及芯片規模化應用。推動 5G 模組大規模行業應用,鼓勵搭載 5G 模組終端產品研發,加速拉動 5G 行業應用上量和產業規模化。對 5G 模組行業應用終端企業,根據行業終端的應用規模,按不超過模組、芯片采購成本的 20% 給予補貼。
打造 5G 特色應用示范園區。鼓勵各區、市屬國企、園區管理機構等利用 5G 技術對現有產業園區進行智慧化改造,在園區范圍內開展 5G + 物流、5G + 智能工廠、5G + 智慧園區、5G + 自動駕駛等場景應用,打造一批具有行業代表性、特色鮮明的 5G 應用示范產業園,每年評選若干 5G 特色應用示范園區,按不超過園區新增軟、硬件實際投資的 30% 給予資助,最高 5000 萬元。
IT之家附全文如下:
關于大力促進 5G 創新應用發展的若干措施
為搶抓 5G 產業發展窗口機遇,充分發揮深圳 5G 產業鏈優勢和 5G 基礎設施規模效應,進一步豐富 5G 應用場景,構建國際一流、國內領先的 5G 創新生態,將我市打造成為全球 5G 應用標桿城市,引領新技術、新業態、新模式不斷涌現,特制定以下措施。
一、加快建設 5G 特色應用場景
1. 鼓勵 5G 與垂直行業的融合應用。支持 5G 技術在工業互聯網、車聯網、超高清視頻、智能無人系統、AR/VR、金融支付、交通物流、文化娛樂等場景的應用,每年評選若干個行業示范作用明顯、市場前景廣闊、創新效應顯著的標桿項目,按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 30% 給予資助,最高 3000 萬元。鼓勵社會主體運用 5G 技術對現有生產、服務和管理方式進行數字化、網絡化更新改造,對符合條件的項目,按不超過軟、硬件實際投資的 20% 給予資助,最高 2000 萬元。
2. 運用 5G 技術提升城市公共服務水平。支持在水務、電力、燃氣、教育醫療、公共交通、文化傳媒等領域開展 5G + 智慧水務、5G + 智慧電網、5G + 智慧燃氣、5G + 智慧教育、5G + 智慧醫療、5G + 智慧公交、5G + 融媒體等應用示范項目建設,每年評選若干個 5G 公共服務應用標桿項目,按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 30% 給予資助,最高 1000 萬元。對于開展 5G 應用取得顯著成效的國有企業,由市國資主管部門在業績考核中進行激勵。
3. 著力推進 5G 數字政府建設。運用 5G、物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通信技術手段,整合城市運行核心系統關鍵信息,打造精準智能的城市管理體系。加大政府投資力度,在消防、安防、生產安全、應急、警務、城市治理等領域建設基于 5G 網絡的數字化、智能化系統。發揮采購政策的引導作用,在政府投資項目和招標采購中,重點支持 5G 創新產品和設備的應用。
4. 打造 5G 特色應用示范園區。鼓勵各區、市屬國企、園區管理機構等利用 5G 技術對現有產業園區進行智慧化改造,在園區范圍內開展 5G + 物流、5G + 智能工廠、5G + 智慧園區、5G + 自動駕駛等場景應用,打造一批具有行業代表性、特色鮮明的 5G 應用示范產業園,每年評選若干 5G 特色應用示范園區,按不超過園區新增軟、硬件實際投資的 30% 給予資助,最高 5000 萬元。
二、著力推動 5G 應用技術創新
5. 開展 5G 應用領域核心技術攻關。針對 5G 在垂直行業應用中的無線技術、網絡與業務、關鍵零部件、測試與儀器儀表等 “卡脖子”環節開展核心技術攻關,圍繞 5G 通信中高頻器件、陣列天線、光通信芯片、超高清圖像傳感的研發制造,布局一批重大裝備及關鍵零部件研制項目,按不超過項目總投資 40% 給予資助,最高 3 億元。鼓勵龍頭企業、運營商、設備商、行業用戶圍繞具備大規模 5G 行業應用前景的智能網聯、編解碼、邊緣計算、邊云調度、網絡遙測等技術,開展技術研發和應用創新,按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 40% 給予資助,最高 1000 萬元。
6. 支持 5G 應用領域創新載體建設。聚焦 5G 在智能制造、超高清視頻、智慧醫療、智慧交通、智慧政務、智慧城市、智能電網等行業應用領域的核心技術短板問題,支持建設一批工程研究中心、企業技術中心,對不超過項目建設投資的 40% 給予資助,最高 1000 萬元。支持 5G 應用相關項目優先申報國家重大專項扶持計劃,對獲批國家重點實驗室、國家工程研究中心等國家級創新載體的給予最高 3000 萬元支持。
三、積極擴大 5G 產品市場規模
7. 支持 5G 核心產品產業化發展。依托深圳 5G 優勢產業基礎,大力推動 5G 模組、應用軟件、系統軟件、網絡核心芯片、中高頻器件、智能傳感器等產品研發和成果轉化,圍繞工業 CPE、無人機、機器人、攝像機、執法儀、媒體背包、報警器、激光投影等 5G 應用產品的市場需求,加快推進企業、高校和研究機構創新成果產業化,推動 5G 核心產品市場規模持續增長。對 5G 核心產品產業化項目,按不超過項目總投資的 20% 給予資助,最高 1500 萬元。
8. 鼓勵 5G 模組及芯片規模化應用。支持適配公共交通、醫療、電力、工業制造、安防、文體娛樂等多行業多場景多形態 5G 模組、芯片研發,推動 5G 模組大規模行業應用,鼓勵搭載 5G 模組終端產品研發,加速拉動 5G 行業應用上量和產業規模化。對 5G 模組行業應用終端企業,根據行業終端的應用規模,按不超過模組、芯片采購成本的 20% 給予補貼。
9. 激發行業終端產品消費活力。充分激發消費潛力,全面擴大 5G 行業終端產品消費需求,推動 5G 創新應用商用進程,將 5G 轉化為改善民生的強大新動能。鼓勵 5G 行業終端企業發放消費優惠券,引導消費者購買 5G 聯網無人機、5G 激光投影、5G+8K 電視、5G 攝像機等產品,按實際購買價格的一定比例給予補貼。
四、加快完善 5G 網絡服務體系
10. 鼓勵建設 5G 行業專網。圍繞特定行業用戶需求,面向工業園區、港口以及安防、電網、政務、應急等領域的局域和廣域范圍,建設一批服務質量高、經濟效益優、安全保障能力強的行業專網。鼓勵龍頭企業與基礎電信運營商合作,積極探索 5G 切片、可編程網絡、網絡遙測、邊緣計算等技術在行業專網中的應用。對于行業專網建設所需用地、用房、用電等配套條件優先給予保障,對行業專網用戶給予流量補貼、打包補貼等支持。
11. 提升深圳 5G 試驗網開放應用水平。鼓勵使用深圳市 5G 試驗網及配套公共服務平臺開展 5G 技術、系統、產品及解決方案的測試驗證。對使用 5G 試驗網產生的研發、測試等相關費用,按不超過成本費用的 40% 給予資助。
五、努力營造 5G 領先應用生態
12. 支持 5G 應用標準研制。支持龍頭企業、設備商、運營商、研究機構、標準組織等主體共同組建 5G 產業應用行業組織,開展 5G 行業應用標準化研究工作,圍繞 5G 應用需求及場景定義、平臺架構及開放接口、業務流程、應用形態及功能、業務及應用互聯互通、安全等領域開展國際標準、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研制。對獲公開發布的標準制訂單位,按項目分別給予最高 100 萬元、50 萬元、30 萬元資助。
13. 支持 5G 應用測試平臺建設。加快建設 5G 應用技術驗證、質量檢測、安全評估等測試能力,建立完善 5G 行業應用的測試、驗證和實驗環境,支持建設面向智能制造、自動駕駛、超高清視頻、VR/AR 等場景的測試驗證公共服務平臺,提供模組樣機集成調試、終端開發技術驗證、大型檢測設備開放、技術咨詢與培訓等服務,滿足行業應用企業共性需求。對公共服務平臺項目,按不超過項目總投資 40% 給予資助,最高 500 萬元。
14. 支持擴大 5G 行業影響力。推動第三代合作伙伴計劃(3GPP)、國際電信聯盟(ITU)、IMT-2020 等全球性通信組織在深圳舉辦年會、峰會等活動。支持我市 5G 領域相關單位承辦 5G 創新應用大賽、論壇、展會等大型活動,開展技術研討、產品展示、供需對接、標準宣貫和賽事評比,打造標志性 5G 賽事等活動品牌,對經市政府批準舉辦的活動,所需經費按規定給予資助。
六、穩步建立 5G 產業保障機制
15. 建立健全 5G 創新應用工作機制。充分發揮市新興高技術產業發展領導小組統籌作用,構建部門間協調機制,解決 5G 創新應用發展中的跨區域、跨領域和跨部門重大問題,支持 5G 創新應用領域新技術、新產品、新模式應用推廣,營造有利于 5G 創新應用發展的政策環境。各責任單位要做好相關實施細則和操作指南,確保措施落地,加強政策績效考核和評估反饋,根據 5G 應用發展態勢,及時調整優化扶持政策。
16. 加大資金保障力度。以應用需求為導向,引導產業專項資金向 5G 應用的典型場景、關鍵技術和核心產品布局,建立市場化、精準化、多元化相結合的專項資金扶持政策體系。充分發揮市政府投資引導基金、天使母基金、產業并購基金等政策性基金引導作用,鼓勵社會資本積極投資 5G 創新應用領域,支持擁有關鍵核心技術的 5G 應用創新型企業做大做強,提升創新能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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