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視:12月起新規明確禁止 網購推出忽悠式打折活動

發布時間:2020-11-30 11:49:29  |  來源:IT之家  

11月30日消息 據央視新聞,12 月起,又一批新規將正式實施:其中明確禁止網購 “忽悠式打折”,促銷活動應明確標明折價、減價基準;未標明則以活動前 7 日內最低成交價格為基準。前 7 日內沒有交易的,折價、減價應以活動前最后一次交易價格為基準。

IT之家了解到,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11 月上旬公布了《規范促銷行為暫行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該規定自 2020 年 12 月 1 日起施行。

《規定》對促銷活動中經營者應當遵守的基本規范提出明確要求。如不得利用虛假信息欺騙、誤導消費者或相關公眾,履行承諾,贈品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等。還規定了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作為交易場所提供者,在組織平臺內經營者開展相關促銷活動時應遵守的規則,以及協助市場監管部門開展監督檢查的義務。

《規定》對經營者采取有獎銷售方式進行促銷經營行為作出進一步規定。明確了有獎銷售的類別,細化了不正當有獎銷售行為的認定標準,將抽獎式有獎銷售的最高獎金額由原來的五千元提高到五萬元,并對經營者在有獎銷售過程中的義務進行了規定,為企業合規提供更加明確的指引。

《規定》明確了經營者開展價格促銷活動有附加條件或者期限的,應當顯著標明。對經營者在開展促銷時 “先提價、再折價”的現象,明確規定折價、降價的基準等。

此外,《規定》在 “法律責任”一章中,加強反不正當競爭法、價格法等法律法規的銜接。明確法律適用相關問題,如促銷行為中構成虛假宣傳、商業賄賂、不正當有獎銷售的,適用反不正當競爭法的相關規定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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